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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17:28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各科室:

为更好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19年开始,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提前一年进行。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23年7月1日-2日进行。为做好2024年度我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院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学历、资历)

(一)正高级:

报考级别

学历(学位)要求

取得副高职称

年限要求

备注

正高级

本科(学士)

及以上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

符合报考条件

 

(二)副高级:

报考级别 学历(学位)要求

取得中级职称

年限要求

备注

副主任医师

本科(学士)

及以上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

符合报考条件

副主任(技、药、护)师

本科(学士)

及以上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

大专

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

注:1. 取得现职称以来从事本领域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1. 2.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在2024年申报职称时(拟定为6月份)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报考。

3.下列人员可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

(1)具有民族医执业类别资格申报民族医高级职称的。

(2)援外医疗队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申报高级职称的;2022年的援外医疗队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回国1年半内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

(3)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2022年12月7日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前认定)申报卫生系列高一级职称的,可免专业能力考试一次。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申报者应具备的与其申报资格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四、考试专业

考试专业为115个(详见附件1、附件2)。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有关规定及卫生系列职称改革有关政策,除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外,申报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报考专业与执业范围及申报评审的专业应当一致或相近,因考生个人选择考试科目错误而无法参加后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五、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

六、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打印《2024年度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3),并持报名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到人力资源部(1-2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5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5月9日

七、报名审核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考生请于2023年4月24日-5月9日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部(1-2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二)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度广西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能力考试报名表》1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4.现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证书请复印包含编号、照片及专业内容等有效信息页);

5.需执业资格上岗的,提交相应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证书请复印包含照片、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有效注册年限等有效页面)。

八、考试费用和缴费方式、时间

实行网上缴费,待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5月29日至6月5日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位考生120元,逾期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后因考生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九、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26日—7月2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入场。

十、成绩公布

考后约40个工作日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原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进行查询,请勿相信其他渠道的成绩查询方式。本次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评分,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考生拟申报高级职称性质划分,拟申报县级(含)以上高级职称的考生,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十一、考试成绩合格电子通知单打印

考试合格人员,可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电子通知单,电子通知单与纸质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学历必须与申报专业相符,报考医师类专业的,必须与执业范围相符。报考全科医学的,必须取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执业范围为全科。

(二)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除提供原毕业证外,还必须一并提供原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考试合格证”。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人力资源部梁老师(15296000053),杨老师(0773-2813777)。

 

附件1—附件5.docx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职改办)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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