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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发布第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年薪制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15:01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部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发布第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年薪制岗位的通知

 

根据《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年薪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鼓励医院职工追求卓越,产出高水平医疗教学科研成果,充分激发人才的活力和创造力,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计划聘任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对象

(一)选聘数量

本次计划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5名,岗位包括首席专家岗位、一级专家岗位、二级专家岗位、三级专家岗位。

(二)选聘对象

我院在岗职工。

二、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职业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学术端正。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注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善于培养学术技术骨干,能够带领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3.创新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

4.能完成申报指标的要求。

5.对于急诊、重症医学、中医、麻醉、儿科等国家扶持的专业、以及医疗、科研、管理紧缺专业人员可放宽条件。

6.遵纪守法,近3年内无受处分记录。

(二)年龄条件

原则上应不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仍在岗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所在科室推荐,可继续申请年薪制,但只能申请医院已发布的年薪制岗位。

(三)履历资历条件

1.首席专家岗位申请者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为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且符合《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中第一层次人才的条件;

2.一级专家岗位申请者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符合《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中第二层次人才的条件;

3.二级专家岗位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4.三级专家岗位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业绩特别突出者,经本人申请、科室推荐、年薪制工作小组五分之四及以上应到会人员同意,可破格申请年薪制;

6.按《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管理的第一、第二、第三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尚在与医院签约的服务期间内,按约定待遇发放年薪,服务期满,可按医院发布的年薪制岗位进行申报。

(四)代表性成果要求

1.申报首席专家岗位人员,需提交以下成果要求的其中八项及以上资料;

2.申报一级专家岗位人员,需提交以下成果要求的其中六项及以上资料;

3.申报二级专家岗位人员,需提交以下成果要求的其中五项及以上资料;

4.申报三级专家岗位人员,需提交以下成果要求的其中四项及以上资料;

5.申报者需提交成果要求资料如下:

(1)被聘为医院知名专家,且知名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大于50%。

(2)提交近2年内开展的或指导团队其他人员开展的具有代表性的医疗技术案例成果资料,开展例数、等级、比例等资料;

(3)提交的研究课题第一申报单位应为“桂林医学院”或“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且由医院科研科/学校科技处/医院或学校学术委员会推荐申报的课题(或者项目),提交的课题应为近三年获得或在研的项目;

(4)提交的高水平研究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为在本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有正式页码)的原创性研究论文,且为近三年发表的高水平论文;

(5)提交的科研编著作者应为主编、副主编、编委中作者之一,且为近三年参与的编著;

(6)近3年有获得科技成果奖项,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科学技术奖、中华医学科技奖、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全国创新争先奖、广西创新争先奖、广西青年科技奖等奖项,应为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中排名在前三名重要参与人员。

(7)有参与以本院为依托单位获得科研平台及创新团队,且为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中排名在前三名的重要参与人员;

(8)有科技成果转化、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专利申请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包括取得专利权、获得有效转让经费、科技成果近2年获得国家、或省部级、或市厅级应用与采纳等;

(9)有获得省级(含)以上各级科研人才称号;

(10)近3年获得省级(含)以上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住培先进、优秀专业基地负责人、优秀指导医师、教学名师奖等称号;

(11)近3年获得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住培教学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12)近3年指导本科学生、研究生、住培学员参加临床技能大赛获奖排名前三位的教师团队人员(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省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奖,或指导省级(含)以上研究生创新项目获批;

(13)近3年主持省级(含)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4)近3年获得省级(含)以上一流专业、或一流课程、或思政课程负责人;

(15)近3年担任国家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教材及其他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之一,或正式出版的非国家级教材主编、副主编之一。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个人申请及科室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向年薪制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表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形式审查:相关职能科室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评议,并报年薪制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结合医院的情况及基本业绩,专业技术岗位等综合初步确定录取的人员,个人申报中对年薪制的激励性绩效部分自主提出指标的,根据指标情况可优先入选,如有必要,可以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三)医院审定:医院办公会审议、医院党委会审定。

(四)公示并下文。

(五)合同签署:入选人员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年薪制合同。

四、报名时间

申请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年薪制申请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30;纸质版报名材料提交地点:人力资源部劳资室,电子版报名材料发至绩效管理办公室张思妮的OA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管理和待遇

(一)合同期限

年薪制人员实行固定聘期制,聘期为3年。

(二)薪酬待遇与考核管理

1.聘任期间实行年薪制,具体由医院与应聘人员面议,以年薪制合同为准。

2.年薪制人员实行专门绩效指标考核,考核按照《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年薪制管理办法》、《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年薪制考核指标》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年薪制人员如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通知未尽事宜,由年薪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3-2806968。

 

 

附件: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年薪制申请表.docx

桂医附院发〔2023〕107号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年薪制管理办法.pdf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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