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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 08:41 本文来源: 教学管理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临床医学院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需要进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登录校园网(https://www.glmc.edu.cn/info/1058/53173.htm),按通知要求网上报名申请认定。

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按要求网上填报,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2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确认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7日上午12:00前。附属医院医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交到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部(翊武路38号)现场审核,进行信息确认。护理人员交护理部审核。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逾期关闭,责任自负。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以何种身份报考选择“以非国考身份”2.学历专业类别选择“非师范教育类”3.专业技术职务,选择“高等学校教师”,拟聘职务选择:已取得正高职称-教授,已取得副高职称-副教授,未取得职称的博士或已取得中级职称-讲师,未取得职称的硕士、本科或初级职称-助教。申请表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时注意一定要填写相对应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请勿填写卫生系列职称。个人简历填写一定要填有现工作单位: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四、现场提交确认材料务必在时间节点内按通知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并按顺序依次排列,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一律不收。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网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个人承诺书”签名须正楷手写);

2.体检表请在校园网通知下载,到学校附属医院体检部(东城校区)体检,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照片栏和体检结论栏应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

3.随材料上报的照片必须为申请人近 3 个月内的免冠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正面照,免冠,无头饰),与报名环节和体检环节照片一致,在背面注明“桂林医学院”+姓名+报名号,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为了防止照片刮花,建议用小透明袋装好。

4.提交高校教师资格技能考试成绩单要网上下载,彩色打印带红色印章。

5.其他材料复印件按通知要求提交。

 

参考资料:任教学科系统分类.xls

参考资料:各层级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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