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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0 11:00 本文来源: 法治办

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3〕133号)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考试对象

    医院全体职工(不含技术合同工、普通合同工、规培职工)。

    二、学习考试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学习考试方式

    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请各科室各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在“广西普法网”(http://www.gxpf.cn/)选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或直接登录“广西普法云平台”网站(http://exam.gxpf.cn)进行学习和考试。也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学法用法”选项,进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界面进行学习和考试。

    参考人员信息已全部录入考试系统,可直接登录进行学习和考试,账号格式为:个人中文名字+出生年月日(如张三,1989年1月1日出生,用户名为:张三19890101),初始密码:8888。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四、学习考试内容、题型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

    在2019-2022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详见附件2)。

     (二)考试题型

    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100题,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各1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各1分;判断题30题,每题各1分。

     (三)考试要求

    (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180分钟,记为3个学时;(2)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分值不满意,可再次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

    学习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可登录电脑网页自行下载打印。参考人员注意保存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备核查。

    五、结果运用

    根据文件精神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职工须按时完成学法用法考试。考试成绩将登入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档案,届时也会作为职工年度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有关事项

     提高法律素质是加强执业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提醒、检查、督促本科室(部门)相关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学习和考试。如有疑问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请报法治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法治办联系,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0773-8993237(外线),18810770067。

 

 

附件1:2023年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docx

附件2:2023年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docx

 

附院法治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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