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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9 15:03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各科室:

  为正确评价我院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好2023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职工及普通合同工。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三、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的比例按所在党支部参加年度考核的在职职工(含2023年下半年退休职工及技术合同工)总人数的20%计算(不含普通合同工人数)

四、考核要求:具体考核要求请按照《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年度考核办法(2024年修订)》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实施:

(一)材料领取:请各科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2日前到人力资源部1-2办公室领取考核相关材料(材料电子版可到医院官网或OA通知公告栏《关于开展2023年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下载附件)

(二)个人填写:各科室通知本科室职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可打印或手写,手写必须用钢笔或者水性笔,打印使用的纸张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为A3纸双面打印(不能用A4纸打印)。“个人述职”栏的述职内容应简明扼要,不可另外附页或裁纸粘贴,必须按照原有格式排版,凡纸张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一律退回本人重新填写,具体填写要求参照附件5《年度考核登记表填表注意事项模板》。

(三)科室填写及报送材料要求:

1、《年度考核登记表》由科室、所在党支部及本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后盖章交到人力资源部,填写的日期要注意时间逻辑,按先后顺序落款。

2、针对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需填写1人1份附件2《不参加2023年职工年度考核说明》(A4纸打印)。注:不得将所有人员填在同一张表内。

3、科室负责汇总填写附件3《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A4纸打印),科室负责人签名后交到人力资源部。

4、根据考核办法规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或病事假超过90天者,需签署附件4《情况知晓书》(A4纸打印)。

(四)材料上报时间要求:《年度考核登记表》是职工人事档案材料的一部分,请各部门、各科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开展2023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在2024年2月26日前将本科室职工附件1《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不参加2023年职工年度考核说明》、附件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情况知晓书》等材料交到人力资源部1-2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秦老师,内线3123、外线0773-2813777。

附件:

1.年度考核登记表(A3版)

2.不参加2023年年度考核说明

3.年度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

4.情况知晓书

5.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模板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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