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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00:00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开展我院新进职工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确认条件

在自治区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调入我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由相应职改部门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职称,重新确认应在有关调入手续完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办理,建立劳动关系一般应明确为2年以上方可确认。

因工作调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按其新工作所对应系列(行业)的评审条件及程序重新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在自治区内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职称,不需要办理重新确认。国家已经实行统一职称考试的职务系列,不再办理重新确认。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1、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资料上传。个人注册账户(网址:http://my.gxrczc.com),登录系统,按系统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并提交材料;

2、填写《报名表》(附件3);

3、填写《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示例)》(附件4),交一式两份,双面打印A3,贴好小2寸照片——表中有范例;

4、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到个人档案中查询并交复印件1份);

5、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批文(如是复印件需要原评审单位盖章、签字,交复印件1份);

6、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工作调动函或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8、身份证(复印件1份);

9、上交白底小二寸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桂林医学院+姓名”)。

三、材料上交时间及方式

《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及附件材料由个人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职改办)。报送时间截至2019510日。请同时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人力资源部邮箱:rsk777[at]126[dot]com

四、系统填报相关流程:

1.登录系统(未注册的先进行个人账号注册)→2.选择申报职称→3.选择重新确认→4.选择我要申报→5.选择对应职称级别→6.选择单位(桂林医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完善个人信息→8.填写基本资料→9.上传相关材料→10.最后提交报送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重新确认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相关表格请下载附件。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外线2813777、内线3123

相关附件下载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职改办)

201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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